一、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全程监管,注重统筹协调,强化风险防控,突出示范引领,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负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社、质检全覆盖和社会监督并重的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质量可控、稳中向好,努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提升食品产业素质,实现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域领先、全省一流”。
二、重点工作
(一)试点引领,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1.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各地要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要选择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疏菜、水果、乳制品等追溯制度。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攻克技术难关和熟练掌握技术,破解监管难题,逐步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体系。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建立率达100%。
2.提高信息化水平。
开展食品安全科技平台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依托网络、移动通信、互联网+、大数据系统等技术手段,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能。
3.建立质量标识制度。
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规范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使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标识制度建立率达100%。
(二)狠抓落实,推进“两单制”和分级管理
1.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网格化管理。
厘清各级监管部门的风险清单和权责清单,推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属地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两单制”实施率达100%。
(二)健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落实食品监管干部“三年培训”计划,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形象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对乡镇食安办、乡镇或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和协管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
(四)落实工作保障。
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配齐必须的监管执法设施设备。继续开展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国、省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不断提高监管保障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要增加食品安全工作在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比例。对不认真履行监管和保障职责、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限期整改或进行责任约谈;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酿成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工作督查。
各级食安办要会同目标督查办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整改通知反馈给被督查单位,抄送被督查单位的主管部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督查情况或重要事项要形成督查专报报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各级农牧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环节特点,会同工商、教育、建设、旅游等部门联合督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市食安办将单独或会同市委目标督查办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