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的繁体字。
2.返、還。《爾雅•釋言》:“復,返也。”《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
3.還原,再回到原來的樣子:“恢復”、“康復”、“回復”、“收復”。《史記•卷七十六•平原君虞卿傳》:“三去相,三復位。”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我令卿復君臣之好,何以猶絕?”
4.回報,多指仇恨而言:“報復”、“復仇”。《左傳•定公四年》:“(伍員)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
5.免附徭役或賦稅。《墨子•號令》:“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漢書•卷一•高帝紀上》:“蜀漢民給軍事勞苦,復勿租稅二歲。”
6.再、又:“去而復返”、“舊病復發”、“死灰復燃”。唐•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迴。”
7.無義。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南朝梁•無名氏《木蘭詩二首之一》:“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唐•杜甫《贈衛八處士詩》:“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
8.易經卦名。六十四卦之一。震()下坤()上。機運循環之象。
9.姓。如元代有復見心。
10.“復”、“複”、“覆”三字本義各異。復為還、返,複為有夾裡的衣服,覆為翻倒、傾倒的意思。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又、重等義,所以“反復”也或作“反複”、“反覆”,“重複”也或作“重覆”、“重復”等。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卻不可相混。如“復興”不作“複興”、“覆興”,“複數”不作“復數”、“覆數”,“覆蓋”不作“復蓋”、“複蓋”。因此使用這三字,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
詳細字義
◎ 復
復 fù
〈動〉
(1) (形聲。小篆字形,下面的意符“攵”,是甲骨文“止”字的變形,表示與腳或行走有關。上面是聲符“畐”( fú)的省形,有“腹滿”義,在字中亦兼有表義作用。後來繁化,加義符“彳”( chì),表示行走。本義:返回,回來)
(2) 同本義 復,往來也。 ——《說文》
反覆其道。 ——《易·復》
公歸不復。 ——《詩·豳風·九罭》
揚觸捆復。 ——《儀禮·大射儀》
無往不復。 ——《易·泰》
卒乃復。 ——《書·舜典》
不遠而復,先典攸高。——南朝樑《與陳伯之書》
數請之,朱亥故不復謝。 ——《史記·魏公子列傳》
死者不可復生。 ——《公羊傳·襄公三十年》
旦復旦兮。 ——《書·大傳》
言不可復也。 ——《論語》
又如:復還(回返)
(3) 引申爲恢復 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攘除奸兇,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諸葛亮《出師表》
又如:復國(恢復邦國);復性(恢復善良的本性);復正(恢復正規、正常);復樸(恢復真樸);復故(恢復照舊);復籍(恢復學籍;恢復國籍)
(4) 迴歸,還原 燕日敗亡,卒至河上,而 齊七十餘城皆復爲 齊。 ——《史記·田單列傳》
死者不可復生。 ——《公羊傳·襄公三十年》
旦復旦兮。 ——《書·大傳》
言不可復也。 ——《論語》
(5) 回答 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禮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復。——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有復於王者曰。 ——《孟子·梁惠王上》
王辭而不復。 ——《史記·司馬相如傳》
又如:復書(覆信,答函);復謝(回拜,答謝)
(6) 報復 縱無被堅執銳者北面復匈奴之志。—— 漢· 桓寬《鹽鐵論本文》
又如:復怨(報仇)
(7) 履行,實踐 如:復言(實踐諾言);復踐(履行約定之事)
(8) 古稱人死後招其魂歸來 如:復魂(還魂);招魂復魄
(9) 免除民有東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免除三人的兵役。)——漢· 晁錯《論貴粟疏》
又如:復除(免除徭役);復租(免除賦稅);復免(免除徭役)
(10) 覆蓋。引申爲庇護 顧我復我。 ——《詩·小雅·蓼莪》
又如:復土(蓋土);覆載生成(天覆地載,撫育成長。指庇養包容,教育成長);覆瓿(比喻著作沒有價值,只能用來蓋盛醬的瓦罐)
詞性變化
◎ 復
復 fù
副词
又,再。中斷再開始 不行不可復者。 ——《管子·牧民》
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 ——《漢書·藝文志》
以一至萬,則世世不相復也。 ——《漢書·賈山傳》
得復見將軍於此。 ——《史記·項羽本紀》
超復受使,固欲益其兵。 ——《後漢書·班超樑慬傳》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 ——《聊齋志異·狼三則》
復前行,欲窮其林。——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輕攏慢捻抹復挑,初爲《霓裳》後《六幺》。——唐· 白居易《琵琶行(並序)》
又如:復籍;復帳(妓女接待第二個客人);復旦(夜盡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