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六文案

热门搜索: 发言稿

当前位置: 三一六文案 > 经典范文 > 工作公文 > 工作计划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字数:2759字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数:0
特色服务
本篇例文仅供参考,如需代写类似“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章,请点击立即约稿!
代写约稿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基础完善与科学治理相促进、区域合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把建成经济发达、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现代江南名城而努力。

二、行动目标

经过4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低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提前完成水泥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大力淘汰热电、印染、化工、货架等行业的落后和低端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板块,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到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达标企业超过200家。(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各板块。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温馨提示! 试读已结束,你需要支付 ¥0.9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支付帮助

2.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订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适时开征工业粉尘、工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完善排污权交易等相关规定,2016年,在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对涉及民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局)

3.强化执法检查。完善对大气污染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强化对大气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重点大气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继续组织开展各类大气环保专项执法和检查行动,结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善环保、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环保局、监察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相关板块)

4.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实施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阵地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市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促使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上一篇:工会部署

下一篇:医药产业专项发展工作计划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