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六文案

热门搜索: 发言稿

当前位置: 主页 > TAG标签:责令
列表 责令
  •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措施

    分类:【活动方案】 点击:0 日期:2022-07-08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无为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任务,认真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针对本镇空气质量,结合本镇实际,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对各类建设工地扬尘加强监管,督促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二是加强餐饮业管控。对乡镇... [查阅全文]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版」

    分类:【条据书信】 点击:0 日期:2021-06-12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xx年11月26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20xx年1月1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 20xx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修订 20xx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批准 20xx年4月28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 [查阅全文]

  • 《地图管理条例》年元旦起实施

    分类:【条据书信】 点击:0 日期:2021-06-11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地图管理条例》已经在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将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寄递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进出境。 违反条例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特别提到,国家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但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 [查阅全文]

  • 禁止倒垃圾通告

    分类:【通报请示】 点击:0 日期:2021-06-02

    禁止倒垃圾通告1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 [查阅全文]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分类:【条据书信】 点击:0 日期:2021-05-22

    (20xx年11月1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xx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 [查阅全文]

  • 餐厅责令自查报告(共7篇)

    分类:【自评自查】 点击:0 日期:2021-05-20

    第1篇:安全生产责令整改 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整 改 报 告XXX安全生产监督办:XXXX年X月X日贵局的各位领导亲临我司进行监督检查。对我公司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未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职业卫生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下面将近期整改工作的进展向相关领导详细汇报,并请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我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查阅全文]

  • 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分类:【综合文章】 点击:0 日期:2021-05-18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垃圾进行科学的治理,对于保护城市环境,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市郊各镇、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 [查阅全文]

  •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3月1日起施行

    分类:【条据书信】 点击:0 日期:2021-04-26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12月1日下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防治●城市建成区内人口密集区及环境脆弱敏感区周边的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中的高排放和高污染项目,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禁...... [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