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本制度于2007年3月30日大队长办公会议通过)
一、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履行监管职责,即大队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落实责任,股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股室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时,应着装亮证进入经营场所,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检查职责。
三、卫生监督员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根据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同时作好记录。
四、卫生监督员对所辖片区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拉网式检查,食品安全以城区餐饮单位为标准,医疗安全以城区医疗服务单位为标准,监督覆盖率须达100℅。
五、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被许可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六、卫生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奖惩,凡每月未达到监督检查覆盖率要求一次的,扣直接责任人2分,股室负责人1分,分管领导0.5分,主要领导0.2分;累计三次以上,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每年累计六次以上,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其行政责任。
七、因监督员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或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八、有分值计算的,按分值扣分,没有分值计算的,根据情况对直接责任人扣0.5—5分。
(三)各镇卫生监督分所10月25日前将检查小结及重点监督检查表表1和汇总表附表1上报至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科。区所监督
一、二科10月30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附表1-附表6上报至监督三科。(联系人:陈云娟,电话:86029657)。11月5日前区所监督三科完成数据汇总,并将汇总表及书面小结上报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
6 附件:
1、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表
2、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 情况汇总表(附表1)
3、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情况汇总表(附表2)
4、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查处情况汇总表(附表3)
5、2014年疫情控制措施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4)
6、2014年疫情控制措施行政处罚汇总表(附表5)
7、2014年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6)
通州区卫生监督所
2014年8月9日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汇报
卫生监督防疫站检查工作汇报(共5篇)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卫生监督法制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