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投资的真实性,是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因此,从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审核要求、审核流程、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和审核重点等方面,全面把关,做到审核依据充分、证据完整、计算准确。
1、审核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
(6)《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
(9)《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
(10)《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
(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
2、审核内容依据
(1)工程结算审核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4)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3)咨询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根据公司制定的各《工作底稿目录》、《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重要节点》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咨询资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然后由档案专责依据《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检查、收集、统一归档。
(4)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咨询服务回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对象主要是咨询业务的委托方,必要时也可包括使用咨询成果资料的项目相关参与单位。咨询服务总结应在完成回访活动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应全面归纳分析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交技术总负责人审阅。
(5)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信息化处理主要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对电子版档案的归档管理,其二就是对已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总结。
(6)工程结算审核的技术措施
①按照合同约定科学准确计算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工程量,做到有根有据,充分核对,以理服人。
②合理确定结算单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计价。
③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工程量和价格,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或按照定额合理组价的方式进行审核。
④对工程结算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解,比照概算指标、批复概算和相同、相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评估结算审核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咨询实施方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岗位职责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