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全旗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现结合我旗教育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把自治旗民族教育摆在优先重点发展的战略地位。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
从实际出发,以育人为根本,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质量为核心,把握自治旗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尊重教育规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重提升内涵,严格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年底基本实现自治旗旗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旗。
三具体措施
(一)依法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1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在全旗范围内,或者同一区域内校际间,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要求。一是扩大教育投入,这是确保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坚决贯彻落实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对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发放的监管,扩大资助范围,继续实施民族学校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住宿生助学金制度和其它一系列惠民助学政策。二是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无辍学生,中学辍学率要控制在1%以内。三是以基层学校为重点,按照自治区的标准,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学校的办学条件。年将投资650万元,为巴彦托海镇第一小学等5所学校建风雨教室,同时加强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构建素质教育体系,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率先实现自治旗民族教育现代化。
4实现义务教育“双高”(即高水平高质量)目标。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重点做好牧区适龄儿童少年的防流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小学入学率达到100%,中学辍率控制在1%以内。同时,抓好特殊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需求。
(四)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深化新课程改革。各校必须开设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注重地方校本课程的研发。定期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建立优势学校联系薄弱学校和送课下乡制度,每学期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到薄弱校上公开课示范课,开展教学互助。充分探索新课程改革后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作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重点,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
(五)改革考试评价机制,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
1深化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减轻学生负担。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统招分招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适度向偏远薄弱学校倾斜,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2加强对学校的教学指导。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五薄弱学校改造时间表路线图
年,总投资10532.93万元,其中结合校安工程及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改造建设11所中小学校校舍,累计建设面积50086平方米,投入资金6782万元;并为全旗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配齐图书各类教学仪器音体美卫器材及多媒体计算机教学设备,投入资金3600.93万元;完善5所中小学食堂附属设施,投入资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