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纪委、人社、财政等要求自查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督办,安排专人开展自查清理,现将本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员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分步骤逐步规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津补贴,依据每位职工的职级,其中,正科级2人(其中正科级实职1人,正科级非领导1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严格按照分步出台的执行标准,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后统一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并且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16人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审批的标准执行专技人员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奖励性绩效年底经县人社局审批后集中发放。因此,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问题。
二、档案达标单位奖兑现情况
我局自XX年获得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档案达标单位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局在职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
三、文明单位创建奖兑现情况
我局自XX年起获得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文明单位创建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体职工(含退休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
四、考核合格工资兑现情况
(1)采用市人事局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严格按照X X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填写;
(2)所有合同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无遗漏或遗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1)按照相关文件签订合同条款。聘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非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按照订立的聘用合同退休的,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2)受聘人员的'实际工作与聘用合同中签订的岗位一致;
(3)单位和员工的权利义务符合政策。合同管理的规范方面:
(1)受聘岗位、工作职责、合同期限等发生变化。,要求各局、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变更聘用合同》;
(2)辞退合同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合同签订或变更时,各局、事业单位将相关材料存入自己的档案。
二、就业制度实施以来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随着聘任制的深入实施,单位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个人才能和专长得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激励和竞争机制更加完善。全员积极性充分调动,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
但具体实施用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员工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员工对用工制度还有误解。他们认为在原有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份聘用合同,相当于剥离了自己的职业地位,会对工作稳定性、收入和福利产生影响。因此,建议人事部门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新员工培训,对部分未参加相关培训的老员工进行专项培训,进一步了解政策,消除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