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项目
一、奖励种类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二、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年、2年及3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1年奖、服务2年奖及服务3年奖,以此类推,奖励方式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
三、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从事有益于业务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奖金每次100/人。
四、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奖励方式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1.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每次罚款10元/人;
2.乱丢垃圾或杂物,浪费公物者,每次罚款10元/人;
3.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听音乐、玩手机、玩游戏等每次罚款50元/人;
4.下班离开办公室不关电脑,灯,空调,饮水机或其他电器者,每次罚款50元/人(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每次罚款50元/部门);
5.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50元/人;
6.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50元/人;
7.因发生过失导致工作错误,造成公司损失,每次罚款100/人;
8.因技能、管理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位者,按情况经总经理、董事长决定,酌情处理;
9.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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