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济南楼市限购细则,明确规定外地人在济南市部分区域限购1套住房,且须3年内至少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
济南市规定,自20xx年12月26日起,对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根据限购细则,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济南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济南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无住房的非济南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部分区域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济南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济南市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对于不符合限购条件,采用网下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随着相关工作的推进,持社保证明的外地购房者近日已可提交社保证明等材料,由房管工作人员人工审核。在大厅等待提交材料的洪女士由于限购前及时补缴了社保,细则公布后接着签了二手房合同,得以圆住房梦。“去年11月发现社保断了几个月,就补上了,没想到一次无心之举帮了大忙!”记者看到她缴满两年的社保证明是从20xx年1月到20xx年1月,洪女士在接到中介电话后,房屋交易合同、银行面签都很顺利,这次提交社保证明后,就等房管局电话通知来办理房查了,“春节前能不能办下来很难说”。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外地购房者提交个税证明、社保证明后,由工作人员人工核实后,再电话通知购房者办理下一步的业务,具体等待多久还不好确定,以电话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