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
系市属重点院校,现有25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实验室(院、中心),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已建成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5门市级精品课程,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7支市级教学团队、2支天津市“xx”综投教学创新团队。现有专任教师1487人,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295人,副高级职称58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578人。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分布在新闻传播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院简介、专业介绍、考试大纲、历年分数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 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6.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2月1日-2月22日暂停)
到达我校乘车路线: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