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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作品征集启事

字数:2595字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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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作品征集启事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和惠州文化建设,广东省音乐家协会、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xx年12月—20xx年6月期间,面向全国开展“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弘扬广东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尤其是挖掘惠州文化相关资源,发扬惠州籍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家青主(廖尚果)探索建立现代音乐体系精神,推出一批弘扬中国梦、充满时代精神和岭南音乐风格的原创音乐作品。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器乐作品:作品须融汇广东音乐元素和体现鲜明的岭南音乐风格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时长10分钟以内。

(二)声乐作品:

1、讴歌主旋律歌曲:歌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时代精神、描绘中国梦,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时长5分钟以内。

2、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歌词为苏东坡诗词(由曲作者自选),曲为作者新创。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充分体现苏东坡诗词意境,词曲艺术风格和谐统一。时长5分钟以内。

二、参评要求

(一)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二)参评作品为20xx年9月1日以来新创作的器乐曲和歌曲。

(三)参评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曲谱和演唱录音(可以是小样)。

(四)参评作品需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官方常设各类评选和比赛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五)参评作品自送交之日起,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以及以主办方作为报送单位参评上级官方音乐类评选和比赛活动的优先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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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20xx年8月上旬,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集中启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2、入围初评。20xx年8月下旬,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所有合符资格的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3、终审评议。20xx年9月下旬,通过评审委员会复评在3件入围作品中产生1件中标作品,并将中标作品通过主办方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办法及奖金支付方式

进入复评的3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xx元(税前);中标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税前)。奖励金额不重复、不叠加。

1、入围奖奖金支付方式:终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

2、中标奖奖金支付方式:终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5,000元,主办方将中标作品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获得任何一类商标注册证后三个月内支付15,000元。

3、如果最终没有选出满意的中标作品,则中标奖项取消,仅设3名入围奖。

八、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启事、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更多相关情况和背景资料,相关应征表格,可登陆本次征集活动官方网站了解和下载。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制作等相关费用由作者自理。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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