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六文案

热门搜索: 发言稿

当前位置: 三一六文案 > 经典范文 > 应用文体 > 条据书信 >

关于消防法的适用范围

字数:2695字 发布时间:2021-06-23 浏览数:0
特色服务
本篇例文仅供参考,如需代写类似“关于消防法的适用范围”文章,请点击立即约稿!
代写约稿

关于消防法的适用范围

关于消防法适用的范围问题,建议再进一步研究。通读了几遍草案,总的印象是消防法适用范围指的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这些规定完全必要。但是,从我国近年来发生很多火情的案例和现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城乡建设势头来看,建议进一步对消防法的适用范围及有关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我在广西工作了两年多的时间,曾经发生过3、4起大面积连片的农村居民区起火,只要一起火,来一阵风,再加上老百姓的房子都是木头的,很快就会都点着了,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事,老百姓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收入,一场火灾就会倾家荡产,这是一个情况。另外,南方地区很多的集镇都是连片建成的,老百姓喜欢扎堆,房子挨着房子,街道相当狭窄。我当时去北海合浦县检查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工作,那个地方的情况很复杂,但是我们的汽车进不去,因为街道太窄,而且所有的房子都是连片在一起的。我们现在建房还有安全间隔的概念,但过去历史遗留下来的老房子就不是这样了。在这些地区一旦发生火情,基本上都是火烧连营。城市居民区中住宅和汽车混杂在一起,先进一些的社区设了地下车库,但是居民区和停车场混杂在一起的情况非常普遍,这些情况还是需要进一步研究。此外,现在居民区使用的燃料基本上都是天然气或者是煤气,有的是电气,一旦发生火灾,整个楼都会出现险情。一些地方发生火灾以后,最后抢救不及时也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要进一步修改消防法,应该进一步研究城乡统筹,进一步研究消防法适用的范围。从概念上说还是从消防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规定消防部门应该做到什么标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火灾的预防实际上是老百姓的事,要唤起全体人民的防火意识,对全民进行防火意识教育、宣传和培训,这项工作的任务太重。我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公安部等有关方面考虑开展防火教育的问题。既然要修改,那么我们就下决心把这部法修改得更加完善。

温馨提示! 试读已结束,你需要支付 ¥0.9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支付帮助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奖学金感谢信的范文3篇

下一篇:有关于单位提档介绍信三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