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实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轻伤率为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公司由各职能部门(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1、劳动安全:不发生一起劳动安全事故。
2、消防安全: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3、综合治理:在员工中不发生一起刑事犯罪例案案件,不发生一次外盗事件。
4、交通安全:单位车辆不发生重大交事故。
5、特种设备安全:不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爆炸等事故。
6、职业中毒事故:不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7、饮食安全:不发生员工饮食中毒事故。
8、电器安全: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9、物资安全:易燃易暴分库分类摆放,易制毒品严格管理,不造成意外事故。
10、技术文件资料、档案安全: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不泄露技术情报,按期归档。
二、责任
为现实上述各项目标,各职能部门(车间)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生产规程、法规和文件精神。
2、各职能部门(车间)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按职责分工,安全管理项目,各负其职,并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本部(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有记录。
3、根据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定期组织自查,有记录,消除隐患。及时向公司提示对本部(车间、班组)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有义务向公司提安全整改合理化建议。
4.乙方要严格执行各项作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和管理办法,施工现场要符合文明安全标准。
5. 乙方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乙方要树立安全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 乙方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向领导定时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三、其它规定
1.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相关责任要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 发生重大交通、设备及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防范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4.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按集团(或区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惩规定》和《20xx年度目标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实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5.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本公司和个人各执一份。
6.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在签订责任书的有效期间内因工作调离、离职等原因,不在工作岗位任职,甲乙双方要及时办理责任变更手续,同时本责任书效力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