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
最近,市纪委、市监察局严肃查处了xx县国土资源局、xxx街道办事处和县环保局、县建设局等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的违纪问题。现通报如下:
xxxx 年5 月,xxxxxx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xx)以修建渡假村和建材厂的名义,租用了xxx街道成白路社区358.72 亩土地。郭xx等人在没有合法用地、建设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以xx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xx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名义,违法在该宗地上修建砂石厂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并私自盗挖砂石。期间,当地群众通过信访、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xx县国土资源局、xxx街道办事处和县环保局、县建设局等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直未对郭xx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有效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报告,致使违法行为不断延续和扩大,最终损毁耕地达246.83 亩,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xxxx年6 月12 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xx县政协副主席李xx(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金牛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xx(时任xx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给予县国土局副局级干部华xx(时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万安镇党委书记蒲xx(时任xxx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x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史良聪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陈xx、县建设局规建科科长李xx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县国土资源局、xxx街道办事处和县环保局、县建设局作深刻书面检查。
同时,xx县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了砂石厂、商混站,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了复耕;县公安局对郭xx等人涉嫌非法采矿和破坏农用地立案侦查,现该案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共xx市纪委
xx市监察局
关于问题的通报2xxxx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四风”成果,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xxxx风景区原经贸系统党委委员、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xx,xxxx年5月和11月,违规虚开票据套取资金,核销接待费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xxxx风景区安监局综合股副股长郭xx,xxxx年11月,违规虚开票据套取资金,核销接待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xxxx市莲花管委会十里山村党支部书记马xx,xxxx年3月,违规操办其儿子婚事,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三起典型问题为警戒,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无视纪律规定的,要从严查处,强力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xxxx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