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房屋评估申请书
实用标准文案
房屋评估申请书
申请人:黄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芙蓉区都正街四条巷xx号。
委托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x月6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芙蓉区向韶村xx栋2门xx号。
被申请人:杨xx,女,19xx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芙蓉区向韶村xx栋2门xx号。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将被申请人位于芙蓉区向韶村xx栋2门xx号房屋(权证号码: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0xx号)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终结(案号(2010)芙民初字第2595号)。申请人于2010年9月30日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被申请人位于芙蓉区向韶村30栋2门xx号房屋。现被申请人仍未履行判决要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冻结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请法院支持!
此致 芙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黄xx
2011年
月
日
精彩文档
第2篇:【2020】房屋评估申请书
房屋评估申请书
申请人:
,女,身份证号
,住所地
。
被申请人:
,女,身份证号
,住所地
。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对坐落于
号
室(包含一车库),建筑面积136.66平方米的争议房屋委托相应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双方庭审中已一致同意以2019年3月2日为该房屋价值评估的时间点。
三、被评估房屋的评估价格结果仅为人民币29
5314、00元,明显过低,无法满足失去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人的原有生活水平。取价
1 依据没有基本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依据,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物权。。
四、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下达了《朝阳市双塔区文明路建设工程征收补偿方案》中,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参照文件明显缺乏合法、合理适用的依据,根本不具备适用性,根本无法参照,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参照,丧失参照标准依据,朝政办发(2010)61号文件,《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按规定文件的有效期仅为3年,现已超过4年,不再具备文件效力。
五、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1月21日,下发了《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城市规划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上(下)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参照《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8号,和朝办发(2013)158号文件执行。对申请人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应按市政府最新文件执行。
综上,申请人对朝金双征字(2014)第040号《评估结果报告书》提出异议,申请复核评估,依法维护被拆迁物权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朝阳金城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申请人:
2014年6月18日
房产评估申请书(共7篇)
申请评估申请书(共3篇)
评估拍卖申请书
重新评估申请书
评估鉴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