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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学习心得

字数:2617字 发布时间:2022-07-06 浏览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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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范文网的会员“lgz520”为你整理了“政府采购学习心得”范文,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政府采购学习心得1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形式。我国从1999年起部分省、市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20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使政府采购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年来由于没有出台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在具体

操作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经过几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应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

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实际是“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模糊不清问题。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以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理解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一致,导致大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有些项目需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去做工作才勉强纳入政府采购,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另一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规定不清晰,也给违规处罚带来困难,如果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不加明确,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没有参加政府采购人进行处罚,很容易导致行政复议。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一)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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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监督,精准定位社会监督群体

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意识到上级部门是监管的第一位,更加要认识到,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环节的参与方均应该是社会监督群体,包括:业主、供应商、专家评委、采购工作人员和所有可能获得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人士。只有意识到,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一双两双眼睛在注视,而是千千万万双眼睛在看着,才能增加社会责任意识,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明确法律责任,精准明确各环节工作责任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件看似简单,实际却非常难以权衡的工作,通常业主单位不能明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单位必须合理低价,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落标企业的不理解等各个问题均在采购工作中体现出来,对于各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均应该收集采购案例,对各个案例均的人权事应在法律上明确主体责任,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案可依,杜绝因为怕批评、怕责任而价低货不实,使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有保障,才能采购到物美价廉的工程、货物、服务。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并精准定位到每个环节,才能降低腐败滋生的环境,提升社会风气,打造清廉的政府采购形象。

政府采购知识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承诺书

政府采购工作心得体会

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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