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案
近年来,金湖县围绕“增调、降诉、降访”目标,创新探索“全域诉调”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完整治理链条,80个村(居)实现“无讼”目标,信访压降量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联合“治”诉
提升基层治理保障力
建立“点线面”社会治理模式。在“点”上力求共治,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等16家单位,强化“访调裁诉”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全市率先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在“面”上互联互通,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对适宜通过非诉方式解纷的案件,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进行处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建设,有效衔接12368热线服务、“江苏微解纷”“无讼淮安”平台,实现诉源治理事项“一键办理”,诉前案件分流率达60%以上。在“线”上强化协同,联合6个单位共商治理难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2篇,筑牢县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法治保障“四位一体”治理网络。
源头“止”诉
提升主动预防服务力
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做强巡回审判品牌,组建10个巡回审判点,将荷花荡景区、水上森林公园纳入巡回审判范畴,选取婚姻家庭、相邻权、土地流转等5个典型性案件,开展直播式巡回办案,疫情防控期间,邀请代表、委员及相关人员线上旁听,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消解矛盾于未然。关注纠纷多发领域,发出司法
4、加强法治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乡、村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严肃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访事项尤其是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终结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有实质性诉求的问题,当事人不接受办理意见的,应书面告知、引导信访人按程序逐级组织复查、复核。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三个讲清楚”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受境内外敌对势力资助、支持、操纵的各类“维权组织”及“挑头人物”,要坚决依法打击、果断处理。
五、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乡、村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具体抓;党委、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明确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反馈、汇报。
六、严格奖惩
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乡党委分情况,将依据《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