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1今年我园获得了“xx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xx区科技先进集体”、“xx区艺术先进单位”。
现将行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校教职工56人,14个班级,学生670人,学校把行风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工作方案和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并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全校教职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高效,学校的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我园紧紧围绕“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立学校新形象”的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严格按照“四个阶段”、“五项主要内容”的要求,做到“四个抓”,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领导机构。
按照局的统一要求,成立了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支部副书记、园长林少云担任组长,学校副园长、工会主席颜毅真、副园长朱玉燕任副组长,林芙蓉、林秀虹、华秋蓉、刘雁飞为成员。
领导组具体指导行风建设工作,讨论、制订、解决出现的问题,行风资料由颜毅真负责。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培训学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结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核审通过后,报审核机关批准,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培训学校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在30日内报合肥市经开区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本学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学校董事会。
培训学校董事会成员签章:
第五篇:民办非企业成立申请关于成立
的请示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一、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必须载明以下情况):
1、名称(符合相关名称核准规定);
2、宗旨;
3、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4、发起人(单位)基本情况;(单独)
5、注册(开办)资金及来源(国有资产不得超过1/3);
6、拟任法定代表人情况(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兼任);
7、住所(非居民住宅);
8、章程草案;
9、人员名单及简历。
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承诺。
发起人签字(盖章)
申请单位印章或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