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合同(精选9篇)
众筹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团队因项目发展需要,委托乙方通过股权众筹方式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金融融资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平等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股权众筹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项目基本概况
第一条 融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估值:
经营范围:
公司资产:
企业法人:
团队人数:
对公账户:
第二条 委托内容
众筹规模: (金额大写)
出让股权: (10%至30%之间)
二、双方权利
在甲方委托乙方股权众筹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组织相关资源和机构为甲方提供的众筹服务范围如下:
1) 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 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论证估值。
3) 协助公司编制商业计划书、盈利预测和管理层分析。
4) 为甲方设计众筹方案并编制股权众筹融资计划书(包括众筹定价、众筹方式、资金用途安排等)。
5) 向潜在的投资人披露股权众筹信息。
6) 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
7) 协助甲方与潜在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8) 乙方可对甲方直接投资或进行约定的投资服务并因此获取甲方相应股权。
9) 众筹募集完成后,甲乙双方协商指定第三方财务及行政托管机构对甲方进行托管。
(2)若一方有上述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或是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都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将上述争议提交给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协议的调整和解除
甲乙丙三方均理解本协议,依据本协议制定的资产重组方案需经本协议双方的同意,且双方同意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复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十四、协议的生效、中止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生效。
(2)如依据本协议制定的资产重组方案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自收到该批复之日起,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均告终止。
十五、其他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为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则方案,双方根据本协议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最终完成重组工作。
(3)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4)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在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6)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本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报国家有关部门。
甲方: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