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合同(精选18篇)
原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原料合同 篇18
需方: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合同有效期: 至
1、经双方协商,需方向供方购买以下货物:
2、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按标准执行。
3、结算方式、期限:保底万元,超出部分以现金或承兑汇票结算。
4、每批货物须附供方质检报告(中药材除外)、送货清单(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批号)。
5、每批原辅料的外观及内在质量应具均一性,不得有混等级、混品种现象,否则视为不合格。
6、每件货物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供货单位、数量、批号等内容,并应有合格证,否则视为不合格。(中药材需有采收或加工日期,可无批号、合格证)
7、经需方按质量标准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供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8、因供方原辅料质量不稳定,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须作出一定的赔偿,金额为需方直接损失的 倍。
9、入库货物数量以需方实际收货数为准。
10、若供方在一年之内发生次以上其它违约,需方有权取消以后定货。
11、违约责任:供方因非不可抗因素不能交货的,需方按该批货物价值的%索赔,如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如该批货物价值在 万元以下,按 索赔;在 万元以上,按 %索赔;超过 天交货的,按不能交货对待。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方法院起诉。
13、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14、其它约定事项:
需方: 供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