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净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指定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严禁使用盗版资料;严禁经销商在校园内打着捐赠图书的旗号,大肆推销书籍;严禁以发放作业本名义收取费用。
2.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入学生食堂成本,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禁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纠正“四风”问题,深入推进“落实年”活动,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谢师宴、庆功宴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交办或本地、本校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默许、包庇、纵容,隐瞒不报、被上级查实的;
3.对损害群众利益,如教师有偿补课、滥定教辅资料、强制收取校服、营养奶、商业保险费用等现象屡禁不止,投诉较多的;
4.在作风建设工作中被通报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信访问题突出、本地未能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偿补课实行双边追责,一是追究当事人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二是追究包保片区学校校长的责任;
7.其他违反政风行风建设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