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县关于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22号)及《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委办电〔2020〕19号)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全力做好房屋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聚焦影响安全的房屋结构隐患,深入排查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先急后缓、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在2019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重新摸排我街道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不漏一户一房。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9大类房屋: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三)强化检查指导。街道组建检查指导组,开展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抽查,全程跟踪督促,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排查质量。同时,对专项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一问效机制,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不走过场。
(四)强化技术保障。住建部门负责成立专家技术服务组,结合我县实际,完善排查整治标准,分析研判技术难题,指导制作易学易懂的房屋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对排查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街道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对外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并对举报线索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要坚持典型示范,组织对隐患特别集中的片区、特别典型的案例进行集中整治,打好关键战役,做好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攻坚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对已确定为危险房屋的,实行动态监管,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