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客货科工作总结
为确保旅客、货物安全,4月份客货科认真贯彻落实路局、车务段各项安全措施,重点抓以下几项工作:
1、4月3-5日是清明节法定假日,扫墓、祭祀等短途客流明显增加,深入本溪、凤凰城、通远堡、小市、田师府等站,重点做好630
5、630
6、42
23、6311次等市郊列车的旅客运输组织工作外。一是科内安排专人值班,热情接待旅客投诉;二是对节日期间的三品查堵情况进行汇总,每日网传路局,节日期间共发送旅客21.9万人,查堵“三品”12起,其中鞭炮5000响。
2、加大客运基础工作的整治力度,本月客运监察分别添旅客列车17次和下站检查61站次,发现B类问题15件,C类问题14件,现场指改正问题26件,同时,结合路局在陈相屯、石桥子站召开的现场会,对这两个站的客货基础工作进行了规范。
3、根据„2010‟109号电报要求,全面做好2010年4月26日旅客列车调图准备工作,一是组织重点车站对新编组、新时刻、新票额、新停站进行了核对;二是对新生成的票库进行了核对;三是要求各站及时修改候车室等处所的揭挂,确保调图平稳过渡;同时,本溪、凤凰城站的对新开行的K190次利用展板和广播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售票组织工作。
4、按照铁道部、路局关于实施铁路托运行包物品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吸取《鞍山站托运包裹中违章夹带危险品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到本溪、凤凰、通远堡、五龙背站对托运物品的三品检查工作进行了检查。
《通知》要求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重点审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身体条件情况、违法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对有记分记录的驾驶人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审验发现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依法当场扣留驾驶证并督促驾驶人参加学习和考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的日常管理,每月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检查对所属大中型客货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抽查车辆技术档案,督促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查对驾驶人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定期审验、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交通违法记分的审查情况,对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符、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责令对违法驾驶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或责令暂停营运。
对发现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换证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特别是对发现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对发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将严格按照规定扣留驾驶证,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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