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经省人大批准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二条:乙方应服从管理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甲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设施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二、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派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三、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四、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减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1.7乙方需按国家及相关法律规范规定安排专职施工现场消防及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地消防安全事宜负责。
1.8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清洁卫生、食堂饮食、职工生活的管
1.9电动工具要使用电缆盘,要有漏电保护器或接地措施,并按规定定期检测。
1.10定期为登高作业人员体检,有不宜登高作业病史者应禁止登高作业。
1.11经常检查电动工具,电缆,电线有无破皮漏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2高处作业时应配戴工具袋,防止构件坠落伤人。
1.13登高用脚手架应搭设合理,牢靠,不摇不晃。
1.14一般工种不得顶替特殊工种作业,起重工、电工、电焊工要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
1.15每天出工前,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会讲安全,讲质量,讲进度要求,并做好记录,主管应定期参加会议。
1.16每天工完料净,场地清,灭绝火源,切断电源。
2、文明施工
2.1工人进场后要服从业主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能野蛮作业,不能用语言或用其他方式顶撞业主和其他管理人员。
2.2进入施工现场员工应穿着统一规定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配戴安全带。不要随意大小便,穿戴要整洁,不要赤身露臂,在施工现场更不能穿拖鞋。
2.3帐蓬,配电箱,材料等摆放位置应符合施工作业总平面图要求。
2.4施工作业总平面图的确定,应先与甲方沟通,再行确定,一经确定应认真执行,不再改动。
2.5员工使用的生活用品,行李摆放要统一、合理。
2.6材料进场后,应按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且应用木方或其他物品垫起100mm以上,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严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并有防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