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安全,建设平安校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省学校推进校园物防建设实施方案》、《市、区教体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教育体育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1. 压实校内安全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学校牢固树立安全是办学底线的理念,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个岗位安全职责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教育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家校协作,建立风险预防、管控与应急处置机制。(责任部门:校办公室、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2. 完善人防体系建设。采取“学校招聘,相关部门培训,教育使用”的方式,为学校配齐配强保安等人员。保安人员按照学生规模500人以下2至3名,500人至1000人3至5名,1000人以上不低于学生总数3%的比例进行配备。原则上年龄须在20—50岁之间。校园保安应急处置装备须按照“八小件”防护器材标准配齐配全。(责任部门:校办公室、总务处、治保处)
3. 完善物防体系建设。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在校园门口设置隔高栏、隔高墩、减速带、升降柱等设施。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盗门、窗等“三铁”建设,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率要达到100%。(责任部门:校办公室、总务处)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2020年12月前)分管副校长牵头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行政人员落实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和工作部署。
(二)重点推动(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各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进此次安全专项整治。
(三)完善提升(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根据前两年的调研和落实情况,择机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处(室)组织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成果,带动提高全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对整治不到位的人员及部门,学校给予严肃批评,记录档案。
四、组织保障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将学校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建立校长领导、相关处(室)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的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困难,督查各部门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沟通协调,协同配合推动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落实基础保障工作。学校应要统筹用好相关资金和自有财力。将学校“三防”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断构建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保障体系。
(三)全面落实督查问责工作。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制,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安全工作的处(室)、班级,由校长进行通报、约谈,对被通报、约谈的人员年度考核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