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过程中,不仅要用词准确、更要简练严谨;因此公文写作不需要太过华丽的辞藻,而是多采取平铺直叙的方式,公文写作中,惯用语有很多,可以酌情使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文写作的语言特点及要求,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公文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办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材料。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文在写作过程中具有独特的语言习惯,其主要特点是在用词上要准确贴切,句式要简练严谨,文风要朴实庄重,有一些固定的习惯用语。
一、用词准确贴切
用词准确贴切是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公文的写作如果选字用词疏忽大意,一旦把关键词语用错,将会给工作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公文必须写得一清二楚,十分明确,让读的人不折不扣地了解你要说的是什么。要想把词语用得准确贴切,必须在词义辨析上下工夫。因为汉语词汇相当丰富,词语运用也极为灵活,表述同一事情可用不同的词语,使用同一词语也可表示不同的意思,这些特点都会给选用词语带来很大的困难。选用最恰当的词语,是公文写作的一个基本能力。
言简意明,把事情表达得一清二楚,这也是对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但有时公文也要把话说得委婉灵活,表达意思留有余地,这就需要适当地使用模糊词语。如:“原则上今年不安排发放地方企业债券”,“存在着一定差距”,“尽快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采取适当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保护文物的政策、法令”,“分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其中“原则上”、“一定”、“尽快”、“适当”、“妥善”均属于模糊词语。在公文中,当需要做模糊的表达时,选用恰当的模糊性词语也属于用词准确贴切的范围。
二、语句简练严谨
简练是指用简洁的语言把意思表达明白;严谨是指词句紧凑,表达意思确切缜密。简练严谨也是对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除了在造句时避免句子残缺不全、句式杂糅外,还须避免语句重复啰嗦,避免句子冗长,避免句子关系不清和避免句子前后无序。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4,结尾词语
下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有“特此公告”、“此令”、“请贯彻执行”、“参照执行”、“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等。主要作用是对受文机关单位如何贯彻执行文件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例如:“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上通知精神,并将贯彻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批转、发布法规性的公文,有时在结尾处指出文件解释权的归属。如《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报告的通知》的结尾指明:“新的设市标准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上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有“特此请示”、“妥否,请批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或“试行”)、“请批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特此报告”等。主要作用是请求上级机关对“请示”和“报告”事项给予答复和关注。
如:“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试行。这是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的结尾);“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这是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报告》的结尾);“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这是民政部《关于增加选举工作干部编制名额的请示》的结尾)。
平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在致函中,向对方提出要求、希望时,常用“望早日见复”、“盼予函复”、“请大力协助为荷”等;在复函中常用“此复”、“特此函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