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中心卫生二号区承包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融安县文化和体育局
承包人(乙方):
为确保融安县文化体育中心清洁,甲方决定将文化体育中心内清洁工作予以发包,乙方愿意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将文化体育中心的二号区清扫保洁工作发包给乙方承包,期间为个月。每季度调换一次保洁区。
二、承包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承包内容:
对承包融安县文化体育中心内二号区卫生区全面清扫、保洁,收集垃圾并将其及时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倾倒,日产日清。
二号区保洁内容:
1、体育馆四周室外卫生区。
2、东面
一、二、三楼卫生区。
3、东北一楼洗手间。
4、东南一楼洗手间。
(二)工作要求:
1、承包期间,乙方应每日清扫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应随喊随到;
2、对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要有刻苦耐劳精神,对前来锻炼的群众要态度和气。
4、在中心开展大型活动等特殊活动期间,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工作,而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完成当天的清洁工作;
3、不得随意乱倒垃圾,特别不得将垃圾倒入路旁和花圃内;
(二)检查时,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重新聘用他人。
1、擅自将工作交他人替代,本人不参加清扫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达不到质量要求;
3、乱倒垃圾,特别是将垃圾倒入路旁和花圃内;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续订。
(一)因情势变更,甲方可变更乙方承包责任区,乙方不同意,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将承包工作转让他人;
2、乱倒垃圾,特别是将垃圾倒入路旁和花圃内,情节严重;3、保洁路段达不到“六无”要求,每月经教育三次不改正;4、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乙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甲方原则上不再与乙方建立承包关系。
乙方要求承包,甲方亦予同意,但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劳动保险;乙方不要求承包,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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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经办人及乙方签名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融安县文化和体育局(公章)甲方经办人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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