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原向廖任忠购买的集资统建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约90.27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集资房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在收到购房款后,甲方必须将于集资房相关的合同、收据、发票、房产凭证等资料原件及时交给乙方保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和过户手续。但甲方不负责办理房屋过户及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以后该房屋的办理过户及产权证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税费等相关费用总和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甲方愿意让出在乙方宅基地西边的原自留地,无任何条件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干涉乙方修建房屋的建筑面积。
2、甲方在新建房屋时,甲方新建房屋南面墙不得突出原建筑南面外墙。南面墙不得修建阳台,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新建房屋的层数和高度。
3、乙方新建房屋时,建筑北墙(后墙),从原地基向南退让一米。北面墙不得出阳台。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新建房屋的层数和高度。
4、甲乙双方在修房屋时,如需建地下室,不应影响对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地下室外墙墙体基础与对方相邻墙的基础必须保证足够间距,确保双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地下室的修建方案须经双方及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不许修建地下室。对方有权制止。
5、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双方人员不应去对方工地干扰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对方无任何责任。
6、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房屋的签字等相关手续。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建房合同协议书
合作建房协议书
建房协议书
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
合租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