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甲 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 方:××××(曾用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香港居民,×××××(×)。
甲、乙双方因借款纠纷,现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乙方欠甲方借款总计人民币85万元,港币43万元,不考虑汇率差别本金合计人民币128万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人民币100万元从2002年2月1日起算利息,人民币28万元自2002年5月5日起算利息。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30395元、财产保全费合计人民币9713.6元以及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当日支付甲方人民币160108.6元,并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人民币1080000元给甲方。
四、乙方按照第三条期限足额付款,则甲方自愿放弃追索剩余本金人民币8万元及全部利息。
五、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第三条期限或未足额付款,则甲方有权按照第
一、二条确定的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法院,自本协议经法院出具调解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第2篇:纠纷和解协议书
和 解 协 议 书
甲方:
八、以上协议的达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胁等情况。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劳动仲裁部门一份。
甲 方: 乙 方:
2015年10月17日第6篇: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医疗费: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他:
第二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款项;
第三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经济纠纷协议书
纠纷协议书
纠纷协议书
2021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纠纷调解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