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自查报告
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和《松原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下面把我们学校治理“三乱”情况,自查如下:
1、学校成立了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在开学的相关会议上三令五申,要求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态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年初学校与教育局、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2、健全监督机制,学校领导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教。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成立家长委员会,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拓宽了监督渠道。
3、完善了《学校治理和纠正“三乱”问题工作方案》和《治理三乱管理制度》,建立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 落实到人。落实学校领导包保教师责任。
4、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规范服务行为, 规范从政行为,还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十查十看”活动。把校园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
5、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6、没有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通过安排座位、班干部、评先选优等手段向家长索取钱物的现象。
4、没有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行为。
5、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6、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
7、工作时间没有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8、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教师。
9、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
10、没有以分班、调座、任用班级干部为名,收受财物的。
11、没有私自通过介绍择校、转学或县外学校推荐生源,从中收受招生单位和当事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2、没有参与有偿补课,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课及办班,接受各科形式有偿补课的。
13、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4、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15、没有发现其它违反师德行为。
兴华学校中学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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