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挂靠走票自查报告三篇
药店挂靠走票自查报告篇1:
南丹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药品生产流通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办[20**]26号)及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食药监办[20**]13号)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店于20**年9月成立,为单体药店,在20**年4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质量管理员、营业员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情况
1、药品购进都是从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经营假药行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情况;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出租、转让证照行为;
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情况及挂靠、走票行为;
5、企业无销售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行为,有关药学技术人员能按规定履行职责。
总之,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了我店的经营行为及销售等工作,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了加强,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
特此报告
南丹县大厂镇益生药店
公司现经营模式为产品全国总代理,主要品种有,分别是晋城海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茴拉西坦胶囊”(包括0.1g及0.2g两个规格)、xx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益肝灵胶囊”、无锡山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尿囊素铝片”,xx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没有经营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及特殊药品(一类精*药品,毒性药品,麻*药品,放射性药品,含麻黄碱类药物等),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
于我公司经营品种暂无赋码需要,因此尚未配备扫码枪,未开展该项工作。根据省局精神,公司已令相关人员进行电子监管培训,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加入电子监管wang并建立电子监管制度,只因我司仓库十月租期即到,计划转去具有自动温控的共享仓库,届时需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待办理变更后我司会立即申报入wang,邮寄资料。 我公司在长期的实践中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生存和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秉持诚信务实、合法经营、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公司成立以来,售出药品未发现一例药品质量问题,并从未有非法经营,刊登非法广告等现象。
公司已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管理制度,成立不良反应检测小组,自各渠道收集公布的不良反应信息。企业售出的几个品种未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反馈。
xxxx医药有限公司 20xx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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