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对县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我县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政府履职情况(20分,自查得分20分)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4分,自查得分4分)
①成立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配有专职人员,主动开展工作(1分)。
我县成立了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切实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并纳入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②县级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健全(党委政府议教分别不少于2次、4次),执行有效(1分)。
建立健全定期议教、教育联席会议、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学校等制度,X月X日,召开了“XXXX年春季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X月XX日,召开“XXXX年教育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协调会”;X月XX日,召开“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工作讨论会”;X月XX日,召开了“落实市长批示件(教师年度奖)工作协调会”;X月XX日,召开“XXXX年省委第七巡视组教育问题整改交办会”;XX月底,准备再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解决教育相关问题。(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自查得分0分)④因教育重点项目未如期如质完成的,导致国家和省对我市教育评估考核扣分的,每起扣1分
无
(自查得分0分)
⑤在国家教育考试和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中发生泄密、群体性作弊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2分
无
(自查得分0分)
⑥未按时提交汇报材料、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的,每起扣1分;自查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奖惩项目直接记0分
按时提交汇报材料、自评报告、佐证材料,自查自评材料真实有效。
(自查得分0分)
县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权重100分,自查得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