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是强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重视在广大农村年轻人中发展党员,是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着眼于党员队伍长远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近几年在发展农村党员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几年来,我们x县针对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现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农村党员发展的数量与质量。首先是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与预见性,仔细落实省、市发展党员计划精神,注意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年轻人、企业骨干、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年轻党员与女党员,逐步优化党员结构。其个,是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与程序性。从去年开始,x县在全县试行发展党员测评制、预审制、票决制与职责追究制。还有就是把发展党员工作做为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当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使命感与职责感。每半年对各乡镇党委发展农村党员情况进行一个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宣传与推广。检查结果作为评判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专干与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有了较大的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创新体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实效。一是要建立发展党员“后进村”限期转化机制。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包干职责制。“后进村”由乡主要领导主抓,进行着重引领,限期转化。乡领导要带头包片联“后进村”,负责一项片的发展党员工作与一项“后进村”的整转工作,其它党员市级领导也要每人挂钩联系一项发展党员“后进村”,进行着重整转。乡镇一级,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无女党员的支部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对60岁以上党员占1/3的村支部,明确由组织专干联系。要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对“后进村”整改规划、申请入党人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发展对象人数及职责制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一个。对连续三个通报工作仍无明显改善的,要对相关乡镇党委与职责人通报批评、进行组织谈话并追究相应职责。二是要建立职责追究机制。对违反《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准绳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延误党员发展工作的;工作程序不到位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坚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育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书,要坚决予以调整,违反党纪的要予以必要的处分。